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保护公众免受烟草烟雾危害,净化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行为,提高全市健康素养水平,减少烟草危害,结合第32个世界无烟日宣传要求,现发起以下倡议:
一、广大市民要从自身做起,强化禁烟意识,做到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
二、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室内工作场所禁烟规定,号召和监督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不在室内工作场所吸烟,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政务大厅、服务大厅、走廊、电梯、楼梯间、洗手间、休息室、食堂、公务车辆等,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落实“无烟会议室”、“无烟办公室”等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管理规定,做到有禁烟制度、有明显禁烟标识。
三、各单位积极做好禁烟控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要动员本单位职工控烟,鼓励吸烟职工戒烟,落实单位吸烟劝阻员、控烟监督员,控烟人员要求佩戴控烟袖章等标识,对本单位和外来办事人员吸烟现象进行文明劝导。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自觉维护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
四、各窗口服务行业(单位)要在窗口服务场所设置醒目的禁烟标识,营造无烟服务环境。
五、各新闻媒体要认真贯彻执行烟草广告管理有关规定,不发布烟草广告。
六、各烟草销售门店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
七、广大志愿者要在全市大力开展“控烟劝导”志愿行动,带动更多市民积极参与到控烟禁烟行动中来,培育“不吸烟、不递烟、拒香烟”的文明风尚。
让我们携起手来,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文明市民,争建卫生单位,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共享健康生活贡献我们的力量。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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