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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跨地市运输烟叶,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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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9 14: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烟草专卖局提示消费者:切勿网购卷烟!
案例
  李某在威海荣成市做货物运输生意。一次,有个客户找李某运输烟叶,给李某的运输费是普通货物的两倍。李某见客户开价高,便欣然答应。谁知李某拉着烟叶刚进文登区辖区,烟叶便被文登区局专卖执法人员查获。文登区局以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为由对李某进行了处罚。
  分析
  烟叶属于烟草专卖品范畴。《烟草专卖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市、县运输烟草专卖品,应当凭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李某没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且明知货主托运的是烟叶,仍为其跨地市运输,属于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文登区局依法对李某没收违法所得的运输费500元,并处违法运输的烟叶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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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9 17: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底还是垄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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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5 22:3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我认为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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