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母女,在中牟县狼城岗镇开了一家小超市。因嫌生意不赚钱,母女俩便去别人家的大超市偷香烟,回去后放到自己家的超市里销售。 3月10日,中牟县公安局狼城岗派出所接到一家搞批发的超市老板报案,说自家超市里被人盗走香烟29条。民警赶到现场后,对报案人和超市里当天值班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得知当天来进货的顾客较多,他们没有注意到香烟何时被偷走。民警调取了超市内的监控录像后,发现有两名女子曾在超市摆放香烟的货架前停留过。经过反复观看,民警最终锁定了两名女嫌疑人。 为了确认两名女子的身份,民警走访了超市周边的群众,得知两名女嫌疑人在狼城岗镇开了一家小超市。3月12日下午,民警找到这家小超市后,迅速将两名嫌疑控制。追回被盗的香烟29条,价值2726元。 经询问:两名盗窃嫌疑人刘某和吴某某为母女关系,信阳人,在狼城岗镇经营一家超市。据二人交代,由于超市生意不好,二人为了节约成本,就去一些做批发的超市和商店,以批发货物为由,趁老板、售货员拿货物不注意的时候,顺手把货架上的香烟拿走,藏到自家的电动三轮车车座下,然后带着批发来的一些便宜货物迅速离开。回到自家超市后,他们把偷来的香烟拿出,摆放到货架上进行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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