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大王702 发表于 2019-12-4 10:39:53

攀枝花市关于开展全民控烟专项行动的通知(转)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 2019年健康城市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攀办发〔 2019〕 21 号)和《攀枝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控烟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促进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控烟体系建设,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控烟工作,营造健康环境,助力国家健康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烟草危害和禁烟控烟宣传教育


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今年世界无烟日“烟草和肺部健康”主题,大力开展烟草危害和禁烟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公众积极关注并参与控烟活动。


(一)加大重点场所宣传力度


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等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安排、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学校、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公共交通、餐饮、网吧、商场、超市等控烟的重点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立禁烟警语和标识,落实好专兼职禁烟劝阻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宣传健康城市基本理论、方法和健康知识。利用 “hello攀枝花 ”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定期或不定期推送健康城市建设进展、取得的成果。利用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单位LED,单立柱广告等平台加强全民戒烟标语式宣传,营造共建共享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氛围。以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烟草危害和控烟相关法规制度,营造浓厚的控烟氛围。


(二)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


1.加强青少年健康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将履行禁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要在“世界无烟日 ”、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课堂、讲座、党团活动等对学生开展禁烟教育,讲透吸烟的危害性,普及基本医学知识,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自觉行为。


2.加强患者控烟宣传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围绕今年世界无烟日 “烟草和肺部健康”主题,结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 ”、 “全国爱牙日 ”等节日纪念日,通过现场宣传、设置宣传咨询点、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专家咨询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对入院患者的控烟宣传及出院健康指导;要将控烟内容纳入入院须知,对病人、家属和来访者中的吸烟者进行劝导和控烟健康宣传教育;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戒烟门诊服务,持续推广 12320卫生热线戒烟服务,戒烟门诊的医生能够熟练掌握戒烟咨询技巧,提供戒烟服务。


(三)发挥学生、妇女的控烟劝导作用


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妇联等部门要围绕今年世界无烟日 “烟草和肺部健康”主题,通过发放倡议书、开展公益讲座等方式,开展“小手牵大手健康共享有 ”等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妇女发挥在家庭控烟中的劝导作用,降低吸烟率。鼓励将家庭控烟行动纳入“最美家庭”、 “五好家庭”、 “巾帼文明岗 ”等创评内容,带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倡导健康生活方式。5.31世界无烟日前后,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中心、辖区各类医院、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各街道、镇要组织开展一次户外现场宣传活动。


二、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


(一)开展“无烟单位”创建


区级各部门要积极按照《无烟单位标准》,开展“无烟单位”创建,营造无烟环境;对辖区单位控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整改。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无烟环境建设工作,巩固无烟卫生健康系统创建成果。


(二)加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控烟力度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带头不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吸烟,带头戒烟,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自觉维护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领导形象。各单位的会议室、群众办事大厅、走廊、公共厕所等场所要张贴禁烟警语和标识,并根据区域面积大小适当增减标识数量,设有禁烟劝导员,对在禁止吸烟区域吸烟者进行劝阻和制止。各单位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做到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无烟灰缸、无烟头、无烟味。


(三)开展控烟专项执法监督开展控烟专项执法监督


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东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要按照《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及等候场所、餐饮经营场所、网吧、商场、超市和医疗卫生机构等各类重点控烟公共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定年度控烟专项执法检查工制定年度控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全年集中开展控烟专项执法监督不少于全年集中开展控烟专项执法监督不少于2次,对《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执法检查实现全覆盖,全区无烟草广告。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单位有禁烟管理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有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管部门电话,不得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设有禁烟劝导员,对在禁止吸烟区域吸烟者进行劝阻和制止。


三、开展集中戒烟活动


今年,根据市政府考核区政府目标任务要求,将在全区开展150人烟龄在2年以上且有戒烟意愿的吸烟人群,参加为期 6个月的戒烟活动。依托辖区医疗机构戒烟门诊,建立戒烟人群基础健康档案,提供健康咨询、健康体检、戒烟指导等帮助,提高吸烟人群戒烟成功率。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戒烟 “医者先行”倡导活动,充分发挥医生带头戒烟表率作用,带头开展控烟健康科普,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相关的健康素养。戒烟人员的组织由各街道镇负责,活动方案另行制定。各街道镇要充分发挥各类人员力量,鼓励动员有2年烟龄的干部职工、居民等参加戒烟活动。


四、继续开展烟草流行状况监测工作


按照《全国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2018版)》要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继续开展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调查,为深入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努力实现到 2020年将我市建设成为全国健康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的奋斗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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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大王702 发表于 2019-12-4 10:55:01

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戒烟 “医者先行”倡导活动,充分发挥医生带头戒烟表率作用,带头开展控烟健康科普,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相关的健康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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