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本周,2018年深圳首轮控烟执法督查“车轮战”也走进“下半场”。截至目前,“车轮战”已先后走入罗湖、福田、龙华、南山、龙岗五区,共有18人受到处罚。而未来2周,“车轮战”还将走进其余各区(新区)。 网吧售烟被责令整改 在龙华站执法中,一家网吧门口的柜台上,摆着8条已经打开的烟。经执法人员清点,一共有28包各类品牌的烟。在柜台上,还堆满了已经用过的烟草包装盒。此外,这里还有打火机售卖。而在现场,并未发现该网吧具有烟草售卖的资质。 “在这里看到过有人买烟。”现场一位市民告诉记者。而对于售烟的行为,该网吧负责人表示,他知道网吧内不能售烟也不能吸烟,也和现场工作人员交代过,不要把烟摆出来。 “前几天过节放假,我们回去了几天,就忘了把烟收了。”网吧老板汤先生说。对于现场市民反映有人在网吧内买烟,汤先生则表示他不清楚,“可能是工作人员私下卖的。”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其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而从现场情况来看,也并未见到相关标识。此外,在该网吧柜台里还发现了一个烟灰缸,里面也满是烟头,可见网吧工作人员也存在吸烟的情况。针对该网吧存在非法销售烟草的情况,执法人员表示将对相关证据进行取证调查后再对该网吧进行处理,此外,也会要求网吧进行整改。 网吧变相提供烟灰缸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不得配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或者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而在龙岗向银路的一家网吧内,网吧经营者则“变相”为网民提供烟灰缸。 在网吧的每个桌子上都放有一个5厘米深的小钢盆,在小钢盆里,放满了烟蒂。“这个不是烟灰缸,是我们给他们提供的垃圾桶。”该网吧负责人表示。对于这一说法,几位正在这里上网的市民则表示,“这就是烟灰缸”。而当被询问是否可以将“提供垃圾桶”理解为“变相提供烟灰缸”时,网吧负责人表示,“看你怎么理解吧。” “场所监管这一块,网吧看起来都比较差。”深圳市控烟协会副秘书长熊静帆表示,在控烟中场所监管的职责,其实是在《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立法之初最强调的一点。所有的控烟行动,如果没有场所的日常监管,单纯靠执法部门是不可能实现的。“对于经营性场所来说,如果没有金额处罚,对其产生的威慑力还是不够。” 熊静帆也坦言,任何一个条例,如果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一样的,“一个强有力的执法,会给场所监管者能去监管的底气,也能给这些受二手烟危害的市民去劝阻吸烟的勇气。我们还是要再一次强调执法部门在控烟上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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