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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烟] 外烟在中国的几种投资方式【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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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2 19:3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烟草专卖局提示消费者:切勿网购卷烟!
本帖最后由 绿茶 于 2009-12-23 18:57 编辑

  中国烟草行业由农、工、商三大产业链节构成,这包括了烟草种植、烟叶复烤、烟草品制造、烟草物流、烟草专卖等一系列环节。尽管早在2001年中国就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但烟草行业作为一种特殊行业并没有对外开放,外国烟草很难直接渗入中国烟草市场。
  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烟草行业为国家贡献了巨额的财税,这一块大蛋糕不会轻意让外国烟草来抢;更重要的一方面是现阶段中国烟草企业还难于和跨国烟草企业直接抗衡。尽管中国烟草企业也有多家年销售规模在数百万箱品牌的大企业,但与非莫国际、英美烟草、日本烟草、帝国烟草等这几大跨国烟草集团相比,仍然有不少差距。不过,中国烟草企业近年来的跨省重组,也极大增强了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虽然在现阶段实行的集中统一管理、专卖专营的国家烟草专卖体制之下,外国烟草没法直接在中国投资建厂,但他们也通过了各种合作方式逐渐渗透到了中国烟草市场。
  合资设厂
  合资设厂这种合作方式最早要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当时,厦门卷烟厂率先与美国雷诺士烟草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并以来料加工的方式,生产全球畅销品牌“骆驼”卷烟。1986年9月4日,华美卷烟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开业,厦门卷烟厂和美国雷诺士烟草公司双方总投资额为2100万美元(各占50%),合资期限为18年。1988年10月28日,华美卷烟有限公司正式投产,次年就创造产值2.95亿元,经济效益全国第一,实现税利1.5亿元,华美人尝到了“中外合资”的甜头。
  中外合资18年,华美卷烟有限公司自投产以来共生产“金桥”、“骆驼”等品牌卷烟88.32万箱,上缴税金25.55亿元,获利润9.57亿元,实现外币收入1.55亿美元,中外股东在投产后几年就收回了投资。公司的综合经济指数曾在全国烟草工业企业中名列第一。华美卷烟有限公司给中国烟草行业带来的不只是经济效益,它从美国引进卷烟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采用国外烟草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手段,极大地开拓了国内烟草人的视野和思路。它就像一扇“窗户”,冲击了当时滞后的中国烟草工业,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中国烟草行业改革的步伐。
  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美国雷诺士烟草公司将其国际业务作价80亿美元转让给日本烟草(中国)有限公司,其中,就包括了雷诺士在华美卷烟有限公司的50%股权。2004年9月3日合约到期,合资各方将华美卷烟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厦门卷烟厂。从此,华美卷烟有限公司大门换上了新招牌——厦门卷烟厂金桥生产中心。
  合资设厂这种合作方式除厦门卷烟厂和美国雷诺士烟草公司合作成立的华美卷烟有限公司以外,还有山东-乐富门烟草有限公司和上海日本高扬这两家合资公司。
  1991年12月,山东省烟草公司和乐富门烟草公司(英国)合资兴建山东-乐富门烟草有限公司。1999年,英美烟草公司并购乐富门,成为合资公司外方所有人,合资公司改名为华英公司,生产和委托加工“黑猫”、“希尔顿”卷烟。1999年4月,上海高扬国际烟草有限公司与日本烟草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正式签约,根据该合同,从2000年3月以来,来料加工“柔和七星”卷烟,每年生产8000箱,销往日本、香港和中国大陆地区。目前,英美烟草公司已经退出了华英公司,就仅剩上海日本高扬这一家合资公司,主要生产外销“七星”卷烟。
  这三家中外合资公司都是在2000年以前合作成立的,在现有的集中统一管理、专卖专营的国家烟草专卖体制之下,外国烟草在中国大规模投资建厂的可能性已经非常之小,正因为如此,外国烟草也已经放弃了这种合资设厂的合作方式。
  品牌许可
  2003年11月17日,帝国烟草公司和红塔集团签署一项长达10年的生产和经营合同,帝国烟草公司在玉溪卷烟厂生产其“威斯”卷烟,并首先在上海和昆明销售。同时,红塔集团又可以借助帝国烟草公司的全球销售网络帮助其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2003年11月3日,英国加拉赫有限公司和上海烟草(集团)公司签署了《商标许可合同》: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将授权许可加英国加拉赫有限公司属下的俄罗斯利吉特·杜卡特公司生产其“金鹿”卷烟,并由该公司负责在俄罗斯国内市场的销售。同时,英国加拉赫有限公司授权许可上海烟草(集团)公司生产其“梦菲思”卷烟,并通过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在中国境内的销售网络进行销售。
  这种类型就是属于品牌许可的合作方式,外国烟草授权许可中国烟草生产和销售其卷烟,而中国烟草也授权许可外国烟草生产和销售其卷烟,这是一种合作互补的方式。
  委托生产
  2003年,在国家烟草专卖局的领导和推动下,长沙卷烟厂与菲莫公司开始进行正式接触与谈判,并于2005年签订了《菲利普莫里斯产品有限公司和长沙卷烟厂商标许可与生产协议》。2008年5月,“万宝路”在长沙卷烟厂的中试生产取得圆满成功,各项指标表现良好,其中加香误差仅为万分之五,以接近完美的结果达到生产“万宝路”和“万宝路特醇”卷烟的标准,为商业化生产奠定了良好基础。
  2008年7月18日,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生产的“万宝路”卷烟正式下线。这是全球烟草第一品牌“万宝路”在中国本土的首次商业化生产,这也标志着湖南烟草工业推进国际合作取得了重要的突破。从2008年7月以后,所有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万宝路”卷烟将不再来自进口,而是全部实现本土化生产。
  这种类型就是属于委托生产的合作方式,同时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还与菲莫公司积极合作,并进军南美市场。在国际市场拓展方面,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菲莫公司合作生产的“HARMONY”在巴西市场上市销售,在巴西和阿根廷市场销量均突破1000件。2009年,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卷烟出口保持稳步增长,上半年实现卷烟出口创汇953.58万美元,同比增长了64.56%。
  技术合作
  1990年4月,由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大力推荐、国家烟草专卖局牵线搭桥,安徽中烟芜湖卷烟厂与英美烟草(香港)有限公司经几番磋商,终于喜结良缘,并于当年10月签订技术援助议定书,“都宝”卷烟进入技术研发阶段。于当时而言,能够与掌握国际先进混合型卷烟生产技术的英美烟草公司合作,无论是对于安徽中烟芜湖卷烟厂,还是整个中国烟草行业,都堪称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遇。
  1991年10月31日,“都宝”卷烟正式投入生产。新产品一经问世,便首先供应全国各大城市涉外宾馆与豪华酒店,与外烟直接竞争,并非常顺利地占领了首都市场,成为北京的畅销品牌,同时远销全国18省市,年产销量一举突破5万大箱。2000年,“都宝(醇和)”问世,并迅速赢得了消费者的厚爱,销售网络遍布全国;2003年,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都宝(时尚银)”和“都宝(雅典金)”这两款新产品相继成功问世;2004年,“都宝”入选了《全国卷烟产品百牌号目录》,“都宝”作为中式混合型卷烟的代表品牌开始了新的发展历程。
  2009年上半年,“都宝”品牌销量9.24万箱,同比增长33.53%,另“都宝”品牌境外销售31246件,同比增长208%,并成为中国烟草“走出去”战略的首推品牌。
  技术合作这种合作方式除安徽中烟和英美烟草合作的“都宝”卷烟外,还有广东中烟和英美烟草公司合作的“椰树”卷烟、云南中烟和英美烟草公司合作的“迅”卷烟、贵州中烟和英美烟草公司合作改造的“黄果树”卷烟、湖北中烟和英美烟草公司合作的“顺百利”、“茂大”雪茄等。这种类型大多为英美烟草公司采用。
  烟叶基地
  从1995年起,中国烟草总公司开始与菲莫公司在河南、福建、湖北共同建立烟叶基地,还在曲靖市高梁地区扶持当地烟农种植白肋烟。随后,从1998年起,中国烟草总公司与英美烟草公司在贵州、湖北、四川等地开展生产烤烟和白肋烟技术合作。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贵州的大方和思南以及湖北的恩施等地,英美烟草公司都与中国方面合作建立了烟叶生产基地。2001年,云南邱北县与英美烟草公司签订了1200亩烤烟的生产购销合同。从2000年开始,德孟烟草公司开始和陆良烟草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烤烟生产管理模式进行技术合作,连续3年在小百户乡试种2000亩国际型优质烟叶,生产了少量接近国际质量水平的烤烟等等。
  烟叶基地这种合作方式,一方面外国烟草为了得到低价的在中国生产品牌所需要的高质量烟叶,另一方面,也是通过这种合作,逐步扩大在中国烟草行业的影响力。
  另外,近年来,中外烟草企业也开始尝试在管理、渠道方面进行合作,如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属的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和奥驰亚集团在瑞士洛桑成立合资公司,各自持股50%,承担中国烟草制品和烟草材料的出口,在全球开发商业机会。
  综上所述,上述所列举的“合资设厂”、“品牌许可”、“委托生产”、“技术合作”、“烟叶基地”这几种类型,就是外国烟草在中国投资的几种常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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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2 20: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是投资形式了,销售在其中打的税都去了党
反正生产可以半开放,销售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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