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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征08年卷烟购买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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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17: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烟草专卖局提示消费者:切勿网购卷烟!
近日,福建这边的税务局通知卷烟零售户要补征08年卷烟购买的税收,按4%征收,不知道其他的地方有没有征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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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3 17: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福建这边的税务局通知卷烟零售户要补征08年卷烟购买的税收,按4%征收,不知道其他的地方有没有征收啊。
xiaoxiaolin 发表于 2009-9-23 17:00



     辽宁沈阳在6月初也曾有过类似通知,不过各零售户共同抵制近一个月后,税务局的通知则不了了之了,至今也无一户在税务通知上签字。大家的态度:如果在零售终端征(补)税,大家将不再卖烟了。把烟草公司拖进征补税的漩涡,共同抵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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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4 08: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没有这个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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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7 18: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这么离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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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7:4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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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3 02: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好!我也是福建省卷烟零售户,国税局在我们这里己经下达限期补收2008年的税收通知,限期到10月31日前缴清.我很困惑,在现在的市场竟争下,我们开一间小店不容易啊!恶性竟争加上烟草公司不合理的星级管理,使我们卷烟利润已经达不到百份之一.国税局在没有查明的情况下,要强补税,开一家小店,只能维持我一家五口人(2老1小)的生活,在这里我只能说交不起啊!希望政府能多关心我们!不要让我们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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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5 21: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没有前溯性吧,为什么要补缴08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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